农业银行实物黄金回购的规定如下:
1.农业银行只回购经过黄金企业鉴定合格的实物黄金产品。
2.农业银行回购的实物黄金产品可以按照与黄金企业的协议继续对外销售。
3.不接受非农业银行代理销售的实物黄金产品的回购。
4.回购金额超过5万元(含)的投资者,需要提供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回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的投资者,需要在回购前一天向经办网点预约。
在实物黄金回购时,农业银行会扣除每克2元的手续费,回购时间在银行营业时间内。投资者应该注意以上规定,以便进行实物黄金回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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